我市发布实施新的基准地价
近日,市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威海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新的基准地价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原执行实施的基准地价至2010年1月1日基准地价已到更新期,根据***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情况,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通过对我市上一轮划分的土地级别应用效果和现实性评估,此次更新对土地级别的范围未做调整。对基准地价的调整范围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草庙子镇,其中住宅基准地价更新增幅平均在15%左右;城区范围内商业基准地价上调幅度在15%-20%之间,乡镇范围内商业基准地价上调幅度在8%-14%之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与上轮一致,未做调整。
基准地价具有时效性,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基准地价成果使用3年须更新一次,今后将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详见威政发[2010]***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