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积极落实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使用和管理好转移支付资金。坚持严格规定、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强化监督,切实管好、用好来之不易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保证干部职工个人性支出、城乡居民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就业再就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关乎民生的资金支出,安排提高县乡政府运转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新增转移支付的20%继续用于教育支出,统筹财力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与校安工程建设,切实保证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创新加强社会管理等资金需求;支持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新农村住房建设、东部城市群建设及旅游发展五项规划资金,并安排项目前期费,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做项目、跑项目,增强财政支持保障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资金,实施好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继续整合政府优质资源,统筹安排好财力,加大政府融资平台资本金注入力度,支持做大做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规模,提高投融资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收入分析,加强收入征管,支持税、费征管部门依法加强征管,对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收入稳定增长。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安排要求,继续通过垫付资金、提前预拨等措施,落实责任制,完善支出管理机制,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均衡性和执行率,确保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8%以上。
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切实履行好地区财政下管一级的责任,加强对各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业务指导,切实督导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增强统筹能力,科学合理安排。继续巩固完善“乡财县管”成果,促进乡镇政府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按照省的要求,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民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对惠民政策咨询、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卡通”发放,实现网络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