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编号24
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第24项,已根据《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委办发〔2018〕7号)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反馈意见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情况 |
1 | 部分湖泊水体富营养化加重,石臼湖2013年—2016年总氮、总磷浓度持续上升,水质从Ⅲ类降至Ⅳ类,2017年1—8月份石臼湖湖心断面水质超标。 | 1.加大城乡污水治理力度。完善城区及开发区管网建设维护,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2018年底前完成。加强国邦、荣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2.实施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工程。2018年,完成淳溪、古柏街道范围内9条县乡河道(长度31.7公里,土方73万方)以及95座村庄河塘(土方39.3万方)疏浚。 3.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石臼湖湖体及流域范围内沟叉、水库等水体的日常巡查和管理,严格禁止垃圾等污染物入湖入河,杜绝违规种植、养殖。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防止反弹。 4.坚持源头控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对石臼湖区域生态红线管控,坚决打击超标排放、偷排、渗排、偷倒固废等违法行为。 |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开发区 淳溪街道 古柏街道 | 1、加大城乡污水治理力度、实施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工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 是 | 1、加大城乡污水治理力度。已完成整改,开发区污水厂(常见错误)二期,主体及设备安装已完成,准备试运行。2018年完成34个规划布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39个规划布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实施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工程。已完成整改,已完成农村河道清淤工程,疏浚县乡河道35条,村庄河塘442个,疏浚土方435.9万方。 3、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已完成整改,根据市认定,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基数22个,关停2个,通过环保认定20个,整治进度100%。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区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各镇街严格执行禁养区禁止规模养殖的规定,严禁“复养”反弹现象。结合网格化建设,加大网格员巡查力度,对限养区通过整治达标的规模场实行长效管理。 4、坚持源头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已完成整改,严格项目审批,加强对石臼湖区域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超标排放、偷排、渗排、偷倒固废等违法行为。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180****6803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