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与北京市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2008年以来, 海东地区教育部门积极落实海东、北京市朝阳区友好协议,两地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一、签订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在加强磋商、广泛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签署《海东地区教育局与北京市朝阳区教委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双方确立结对宗旨,明确交流合作的主要内容,协议为今后双方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二、培训交流取得实质进展。去年组织30余名高中校长赴北京市朝阳区进行学习培训,听取了朝阳区教委组织有关专家关于高中课改教育督导专题讲座,实地考察4所学校。今年11月,又有9名中青年管理工作者启程赴京,分别被安排到朝阳区樱花园初中、第八十高级中学、第九十四中、 化大附中、中医附中等9所学校挂职副校长或校长助理职务,参与对方学校管理、课程建设与实施等各方面工作。
三、援助投入持续增加。累计落实援助资金709万元,其中北京市政府及朝阳区援助计算机教室6个,180台电脑,折合人民币80万元;北京市中关村援助计算机教室13个,电脑390台,折合人民币156万元;朝阳区政府援助互助职校教学设备款150万元;北京市有关扶贫单位等援建校舍10所,投资323万元,建设规模4100㎡。近日,又接受北京市捐赠的电视机1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