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4月3日,兴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兰云、文筑邑、钟世友、任登华、晋用坤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综执局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州、市人大代及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兴义市贯彻实施《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同意免去胡滨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查必林同志兴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长职务。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代表还对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