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法院三专推进轻刑快审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近年来,兴义市法院以开展轻刑快审改革工作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轻刑快审案件的适用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公正高效、保证权利的原则,力求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轻刑快审,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盗窃、诈骗、交通肇事等八类案件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案件,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方可适用轻刑快审。
在犯罪形式愈发严峻、法律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大环境下,为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贯彻落实和推进轻刑快审工作机制,2014年4月28日兴义市法院成立了刑事速裁合议庭,专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同时制定了《兴义市人民法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审理的工作方案》。通过采取专人专办、专案专办、专事专办,强化制度保障,实行“简繁分流、分类办理”的模式,在立案阶段就对案件进行筛查,对于刑事案件实行轻重分道,对使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理的案件,采取集中开庭的方式,集中查明各案被告人的到庭情况及其身份信息,加大轻型快审适用力度,提高了轻刑快审结案效率,提升了司法改革服务水平。
兴义市法院启动轻刑快审改革工作以来,轻刑快审机制当庭宣判率为98.69%,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为82.59%。2017年1月至5月,兴义市法院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办理案件90件,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分别为100%。平均办案时限为10天每件,最短办案时间仅5天。
“轻刑快审”机制不仅缩短了诉讼时间,保证了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办理重大案件,有效的减少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特别是通过教育矫治的作用,有效降低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还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司法效率。
“诉讼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简化了程序和工作流程,缩短了办案时间,平均在十日内就可以办结案件,最快的可以在五日内审结,相比之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平均缩短了七到八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有效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让其他法官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办理较复杂的案件,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的提高了息诉服判率。”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团队法官彭显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