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妇联积极开展妇女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按照《晴隆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要求,为推进县城微型企业发展,作为承办部门之一,县妇联正积极开展妇女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实地勘查工作。
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是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2012年2月8日)后创办,且在申请享受扶持政策时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实际投资10万元以上,带动3人(含投资者)以上人员就业,并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贡献激励和银行贷款支持。申报扶持对象只需提交相关材料(微型企业扶持申请书、投资证明、经营场地证明、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凭证)就可以申请扶持。
目前,已有4户妇女微型企业通过初审及公示,县妇联将继续做好妇女微型企业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筛选出信用品质较好、发展较稳定、带动妇女就业的微型企业,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微型企业发展任务数,为地方微型企业培育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