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广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我区将于5月19日起,认真组织开展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加强舆论,结合宣传月活动,狠抓宣传。主要宣传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法律政策方面,主要解读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等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方面主要宣传银行信贷、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基础金融知识,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等金融新业态知识,以及利率、汇率、存款保险、上市注册制等金融政策新动向。宣传后实现“六个有”,即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阵地、街道门头有标语、村居社区有专栏;宣传效果上提高三种能力,即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理性投资能力,提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能力。
全面启动今年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有效扩大社会影响,着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为全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营造良好氛围。省处非办将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宣传口号标语由各成员单位、各镇自行制作,统一组织对宣传月活动的督导工作;按照省、州处非办要求,区处非办会同区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及部分行业协会在鲁屯镇举办集中宣传日活动,在义龙试验区门户网、报纸等媒体上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报道。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重点在城市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大型社区等人员集中的地段开展宣传活动;重点针对离退休人员、企业职员、农民工、上访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注重宣传理念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创新,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村入户,通过在小区门口、农村村头拉横幅、设专栏、张贴公益性广告等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完善机制,防控风险。各镇派出所、教育、村建、农服、工商、银行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行业政策、业务和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系统资源优势,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有效果。司法、维稳、信访等部门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和已有工作平台,贴近一线、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等工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股权交易、P2P、基金管理、保险产品、上市公司退市、担保等领域进行风险提示和警示;结合全省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风险警示的重中之重;积极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提升群众风险自担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