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源治理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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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通告规定,在晴隆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考点(晴隆民中、晴隆二中)周边禁止建筑施工噪声;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能发出噪声的设备;禁止机动车辆鸣笛;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休息、考试的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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