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出新招
每年人代会例会期间,人大代表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提出一些建议,要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以往的办理方式是由县人大选联委转交县政府部门办理,而大部分的办理结果仅限于答复了事。为改变这一现状,增强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机制,采取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督办的方式,将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分类整理后,分别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工委室分工***督办。
具体做法是首先把所有的建议按内容进行分类,然后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委员会负责人到乡镇实地调研,充分了解提出的建议是否科学、可行后,召开主任会议,提出督办意见,每个乡镇明确1至2件作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件。其次是领衔督办者深入承办部门听取汇报,了解建议的落实办理情况。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部门指定办理方案;三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奖惩机制,对办理效果好且代表较为满意的,常委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长期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重答复轻办理的行为,常委会将给予曝光等,并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并答复代表。
通过这一有效的监督形式,增强了承办单位的紧迫性和积极性,代表较为满意。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