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四个要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为确保2013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普安县于2013年1月20下发《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2013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3〕12号),要求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四个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部门“要动”。
县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安监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要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主动出击,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交警、安监、路政、运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上路、进站、到场巡逻检查,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六必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非法运营“三危品”和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车辆,及时有效排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非法运营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各种公路杀手、“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不按规定行车行为。
二、乡镇“要实”
各乡镇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能“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必须坚持以实为本、以真为要、以干为先,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2013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3〕12号)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提振精神,切实把工作抓牢做实。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组织乡镇派出所、安监站、农业(机)服务中心、村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等,加大对辖区内农村客运机动车、低速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车辆的管理和对各种违法、非法运营行为的排查、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对重点人员、车辆和时段及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利用场天、学生上(放)学及放(收)假和传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集中整治和处罚。彻底整顿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全面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和农村客运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员的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治理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治理整改,对一时不能治理整改的要做好相关警示工作,并及时上报,争取早日得以治理整改,坚决扭转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确保在春节、春运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要严”
春节是我们中国老百姓最重要、最看重的传统佳节。普安县要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态度,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事关民生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因工作不力,严重渎职、失职等造成工作失误,导致春节、春运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四、督查“要到”
在春运期间,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乡镇、部门及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成专门的督导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对本乡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