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阳煤矿越界开采被处罚
近日, 兴仁县荣阳煤矿越界开采,被该县国土资源局处罚。
经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调查核实,下山镇荣阳煤矿未经有权机关审查批准,擅自超越批准的合法矿区范围进行煤矿开采活动。依据贵州省105地质队实地测量的资料显示,荣阳煤矿已超越自己合法矿区进入兴仁县下山镇黔山煤矿矿区范围内采出煤炭资源量5361吨,超越公共预留矿界采出煤炭资源量594吨,造成超层越界开采的事实。
荣阳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侧》第四十二条和《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国土局以仁国土资罚决字〔2009〕第013号决定对荣阳煤矿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没收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共计59400元,同时对荣阳煤矿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合计处罚款10.94万元的处罚。
在对荣阳煤矿给予处罚的同时,一是责令立即停止并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二是退回本矿合法矿区范围内从事开采活动,在越界处设置永久性密闭柱。确保该矿由于超层越界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和国家矿产资源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