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学习实践活动废改立见成效
兴仁县在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中,着力加强“废、改、立”工作,深入查找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通过对机制体制的全面梳理,确定废止机制体制8个,修改完善66个,新建22个,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是突出特色。结合县情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工作制度》、《县委中心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制度》、《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乡村的实施意见》等一批促进全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了过去以干代学的思想,坚持学习创新,使领导干部理论上水平,进一步把握亲商、爱商准则,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实事求是。制订了《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等民心工程,每年县委、县政府多方筹资6000万元,投入新农村建设,实施扶贫工程整体推行,夯实农业基础,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三个下移”,亲民、爱民、为民服务随处可见,解决了群众办事难,无钱办事等实际困难。三是关注民生建设和谐。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矿区建设的意见》等,建立和谐矿区促进会,对矿区的村增设一名常务干部,明确一名村干部主管矿区和谐工作,解决矿区农民就地就业,发动矿区农民调整产业、实施矿主辅助村民、村民关爱矿区的“三赢”工程,建设工矿型和谐新农村。四是复新旧城,完善新区,再建新城。县委、县政府多方筹集资金4亿余元,建东湖大道、兴仁大道、迎宾大道,建设兴仁步行大街等主骨架工程,完善旧城区及新城区的城市功能,美化、亮化旧城区、新城区及再建新城,把兴仁建设成为50万人口的生态城市。五是让利于民。县委、县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经过反复论证,慎重制订并出台了《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及土地附属物补偿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原来的基础上,按照每亩地每月100元、每亩田每月120元的补偿标准补助被征地农民。同时还制订出台了《兴仁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惠民、利民的体制机制,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