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深圳市大成鼎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名称:深圳市大成鼎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以北世纪假日广场A座1408-1415
法定代表人:柴磊
经查,你单位存在欠缴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期间社会保险费92579.95元的违法行为,本案《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已于2013年5月14日依法留置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费义务,现本局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行政决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单位进行催告。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公告送达我局深(南侨)社限令催告[2013]B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92579.95元,滞纳金6319.93元,共计98899.88元(滞纳金计算截止2013年5月14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日为准,请于实际缴款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华侨城站核定)。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法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华侨城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张玉青 李林,联系电话:2660119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