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五举措确保烟农烤烟用煤
普安“五举措”确保烟农烤烟用煤
为切实解决全县烤烟用煤困难的问题,促进烤烟产业的健康发展,县委、政府采取五条措施确保烟农烤烟用煤,实现全县烤烟生产16万担的目标。
烤烟生产是普安县委、政府近几年培育起来的一项富民富县的支柱产业。2008年,县委、政府按照年初制定的烤烟生产实现16万担的奋斗目标,从为烟农提供优质低价的生产生活用煤入手,采取五条措施,为烟农烘烤烟叶提供保障,带动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县政府制定了《2008年普安县烤烟用煤供应实施方案》,对全县72441亩烤烟所需用煤21149吨进行细化分解,涉及农户8003户;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采取张贴标语、喇叭宣传等方式,让烟农急时了解供运煤炭的价格、供煤时间,并作好组织农户集中调运煤炭,确保广大烟农在规定的时间购到煤炭;三是职责分工明确。县煤炭局、安监局负责将供煤数量分解到各煤矿,督促煤矿保质保量地供应烤烟用煤。县成立两个供煤工作协调组,作好与各煤矿的供煤协调工作。烟草部门负责统计乡镇烤烟种植户数和数量;四是实行现金补贴。县烟草局采取以货币补贴形式补助烤烟种植户,县政府对烤烟种植户购煤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时间到年底。烤烟用煤补助采取售后补助,每担烟补助40元。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烟草局补助30元。烤烟用煤价格按市场价格运作,按“不能高于市场价格、能低则低”的原则,确定18个供煤煤矿的上限价;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各煤矿不准渗假或将劣质煤售给烟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市场最低价足额供足烤烟用煤;县、乡纪检监督部门作好全程***监督,杜绝购煤后组织外销、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