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市医保局按照“降低费用、提高水平、规范功能、加强管理”的要求,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费用预付工作。根据《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预付的试行办法》,抓紧拟订9个扩大试点区县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预付方案,做好相关区县的政策培训,为明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做好准备。
二是做好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门诊诊查费减免工作。会同市卫生局、财政局抓紧制订关于医保对象减免门诊诊查费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是进一步实行医保支付费用预算向社区、郊区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在2007年的医保预算安排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市区、郊区同级同类医院之间均次费用差距。
四是进一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会同卫生等部门,合理制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设施配置目录,指导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行为。
五是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工作方案。在统筹规划、严格准入基础上,将符合设置标准和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