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纪委五条纪律规范城关镇和四联乡撤建工作
为确保撤销兴仁县城关镇、四联乡组建四个办事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近日,该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五条纪律”规范其撤建工作。
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正确对待此次撤建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撤建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这次撤建工作涉及到干部的升迁、流转,不准跑官要官,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四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损毁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以转移、转借、转卖、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借撤建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办公设备;严禁私分公款,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五是要严肃保密纪律。要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做好交接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