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以树为纲绿色小康专项督查工作正式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以树为纲.绿色小康”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有效推进植树造林、森林防火、二类调查等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2015年12月10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正式启动全州“以树为纲.绿色小康”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时间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开展两次督查;2016年3月至5月开展一次督查;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开展两次督查。
牵头单位为州林业局,共组成五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州九县(市、试验区)党委、政府,试验区工委、管委;各县(市、试验区)林业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分两个大项。一是州委“以树为纲.绿色小康”工作推进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县(市、试验区)和乡(镇、街道)是否召开贯彻落实会议;植树造林“图解任务、精准落实”责任到人执行情况,植树造林任务是否分解,县、乡、村三级造林包保等工作措施是否精准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是否召开,二类调查人员、经费是否落实,工作是否有序开展;二是县级、乡级推进营造林和加强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县级、乡级是否健全营造林工作方案及方案执行情况;营造林技术指导人员是否落实,包保人员工作是否到位;营造林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土地丈量、分户示意图绘制、张榜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营造林项目建设情况,乡(镇、街道)是否开展示范点建设;《黔西南州林业项目造林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黔西南州“以树为纲.绿色小康”考评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情况;植树造林“图解任务、精准落实”相关责任人抓造林情况。
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组每到一个地方首先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并随机抽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进行现场督查,最后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反馈有关督查情况。
12月15日,督查组严格按照专项督查相关要求,分赴九县(市、试验区)开展首轮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