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内成功创业资助5000元
禅城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年起施行,扶持14类就业创业项目
部分补贴细则
禅城区财政局和人社局联合出台的《佛山市禅城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年起施行,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职业中介机构等14项就业创业进行扶持资助。其中,本市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成功创业的可获5000元资助,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还可安排见习并享补贴。
未就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获补贴
记者了解到,《细则》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占多数。其中,《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操作细则》指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区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见习期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各承担5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此外,禅城对失业6个月并正处于失业状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且正处于失业状态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予以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佛山市当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逐月申请,期限最长为半年。
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可获五千元
对于创业成功人员的补助,《创业资助操作细则》有详细的要求。记者了解到,自毕业当年1月1日起计算2年内创业成功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每人享受一次;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的,只给予法人代表创业资助。
和大学生一样,成功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禅城区也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就业困难人员需经过禅城区人社局认定,并且是禅城区户籍城乡居民。
不只是创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也是奖励对象。据了解,经过禅城区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基地内创业人员提供1年或以上的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每户可领取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
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就业成功有补贴
职业中介机构为禅城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含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就业服务,且劳动者成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300元。
此外,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也可补贴200元。(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