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试验区)委宣传(组织)部、公安(分)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广局、卫计委、安监局:
根据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州完成《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黔西南州公安局
黔西南州教育局 黔西南州民政局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9日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州卫生局、州安监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公通〔2012〕2号)要求,为全面完成黔西南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危害,为建成“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黔西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大宣传、大培训”工程,按照逐步推进、平衡发展、扎实有效、全民普及的原则,认真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增强群众抵御火灾的能力。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具有黔西南特色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使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相适应,基本满足全州享受消防安全公共服务的需求,确保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减少,全州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实现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消防宣传布局合理化、消防宣传资源配置最优化。
(一)政府统一领导,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制定政策法规,落实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到2015年底,全州所有县(市、试验区)至少拥有1所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个“消防安全教育示范社区”和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州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单位、社区、农村等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形成。
(二)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宣传教育队伍逐步健全。宣传、教育、公安、民政、文体广电、卫生计生委、安监等部门和团体按照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全州建立起以宣传、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专兼职消防宣传队伍。鼓励、引导社会机构和个人兴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大力引进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工作。
(三)单位全面负责,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单位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监督的水平。
(四)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常识广泛普及。全体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违章率明显下降,公民养成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意识显著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全覆盖,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知识,查找消防火灾隐患的基本方法以及常用灭火、逃生器材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宣传。
三、工作标准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理念,扎实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城市家庭应达到“六个一”标准:每户有一本全民消防知识手册;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每年开展一次家庭灭火逃生演练;每年接受一次社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逃生预案;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灭火逃生装备(如应急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具、小型灭火器、消防软管或水管等)。农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户储备一处灭火用水或沙土;有条件的家庭配备一个灭火器;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报警、照明、逃生自救消防器材;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年结合春节前家庭卫生大扫除,进行一次家庭电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确保2015年底,全州成年公民基本掌握“三懂四会”的消防安全常识(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基本常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
(二)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社区应达到“六个一”标准: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每个小区设立不少于一块(个)消防宣传牌(栏)或橱窗;每年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组织居民参加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栋住宅楼绘制、张贴一张疏散逃生示意图;消防设施器材贴有一张消防标志标识;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每周播放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常识。
确保2015年底,全州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计划或方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社区成立消防志愿组织,发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老年协会、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等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学校应达到“六个一”标准:聘请一名校外消防辅导员;建立一套完备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每个安全出口安置一个疏散逃生标识,设置应急灯;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播、刊、发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内容;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确保2015年底,全州各类学校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规范和制度,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要达到“三懂一会”的要求(即懂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懂火灾的危害性、懂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大、中专院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军训内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学生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四)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农村乡镇、行政村应达到“六个一”标准: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与村民防火公约;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在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个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播放一次消防电影;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
确保2015年底,全州各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并将其纳入消防平安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基层乡镇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组织人员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应达到“六个一”标准: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一张固定安全告知书和一张固定重点区域消防平面示意图;结合本场所情况,落实“三提示”工作;对每名员工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新进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疏散应急演练;应与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对消防设施单项功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消防设施联动功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记录应存档备查。
确保2015年底,全州各地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六个一”标准,制定详细的灭火逃生疏散预案,“三提示”消防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即结合本场所情况,向顾客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六)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标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达到“六个一”标准:培养一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一套完整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每月检查火灾隐患不少于一次;每年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设置一个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确保2015年底全州全地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部达到“六个一”标准。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相关支持,并将实施《纲要》的年度计划纳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问题,力促《纲要》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相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内容;适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疏散逃生自救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公安部门: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策划组织“119消防日”、“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社会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和村级警务助理的工作职责;派出所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民警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消防机构重点推进列管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家庭“六个一”标准建设工作。
(三)教育部门: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团组织活动、少先队等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动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材和课堂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将高校和高中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新生军训内容;部署“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评选活动;在学校教职员中开展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工作,推进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并开展消防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四)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增强该类场所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五)文体广电部门: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根据消防有关规定,协助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娱乐场所、剧院、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媒体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在消防工作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集中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扶持消防广播、电视节目以及消防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播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六)卫生计生部门:将火灾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计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联合消防机构对医疗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医疗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五、行业联动
州级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强化协同部署,共同开展好2015年度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州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九九重阳节、119消防日及其他专项行动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全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本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完善工作措施,推动《纲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
(二)出台配套措施。针对全州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制定201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迈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三)健全宣传队伍。全州建立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志愿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社区建立由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协管员、志愿者、预备役人员等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农村建立村委会干部、民兵、群众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鼓励、支持和发动消防志愿者组织、志愿消防队伍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充实消防网格员,依托网格化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四)完善宣传设施。全州各地要积极推动消防教育馆(室)、宣传车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州各县市和试验区建成较为完善的消防教育馆;兴义、兴仁、安龙、贞丰、普安、望谟、晴隆各配备1辆消防宣传车。
(五)创新消防文化。各地要重视消防文化建设,通过文联、艺术团体等发动文艺创作骨干,结合当地特色创作消防影视剧、消防动漫、文学作品、游戏等消防文艺精品,创新消防宣传形式。
(六)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将《纲要》宣贯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广泛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掀起《纲要》宣传热潮。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数字媒体、手机报、微信、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包括户外电子屏、楼宇视频)等新兴媒体应广泛、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防火时期和“119消防日”期间应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及公益广告,开展针对性的提示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安排和落实《纲要》宣传贯彻各项任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纲要》宣传贯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出台配套措施,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全州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实际,各地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制定《纲要》2015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并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评范围,与其他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力推动各项消防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调,部门协同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纲要》规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沟通联系,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等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问题。通过定期召开《纲要》宣贯联席会、调度会、通报会等,研究、策划系列宣贯活动,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力促《纲要》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各级公安、教育、民政、文体旅广、卫计委、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部署、督导本部门、系统、行业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
全州各县(市、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材料。各县市和试验区对口部门自7月份起每月3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和印证资料(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各部门上报材料纳入年终消防目标考核内容),以便州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省领导小组。各县(市、区)6月30日前上报当地年度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分组收集材料人员及联系方式:
州消防支队李泽亮,电话:3338846,邮箱:569120540@qq.com
州教育局周洪飞,电话:3116248,邮箱:zx608@163.com
州民政局敖欣尹,电话:3222291,邮箱:599295725@qq.com
州文广局罗义忠,电话:8701805,邮箱:1325383950@qq.com
州卫计委李自材,电话:3223141,邮箱:305869043@qq.com
州安监局龚富海,电话:3222411,邮箱:372194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