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组织部检查组到我局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为全面深入了解州公安局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部署,7月8日,州委组织部副部长保安华、部务委员易应学等一行5人莅临我局,检查指导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根据检查工作要求,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邵南方代表州局党委汇报了州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的整体工作情况,特别是2010年以来科级干部选任及调整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把好推荐关;三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四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五是加强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有序进行。邵南方在汇报中指出,在州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州局党委从公安工作的需要出发,从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从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职级待遇方面考虑,一批优秀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一批勤奋工作的同志提高了职级待遇。干部选拔工作,都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同时,充分尊重民意,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了全局民警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动力,促进了全局工作绩效和队伍素质的提升。
检查期间,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局党委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与指导。检查组对州局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执行、建章立制、监督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州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较高;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创新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干部工作台帐和干部人事档案规范齐全。
同时,检查组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