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沟乡实行三制强化组织发展
岭沟乡党委为确保全乡基层支部组织发展有序进行,实行“三制”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实行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强化组织发展的权威性。实行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对组织发展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各党政领导主动下到支部,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下真工夫、硬工夫,做好对各支部组织的具体指导,对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严格考察各支部委员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建立“两卡”制度,即党政领导包保登记卡和各支部意见反馈卡,党政领导作为包保责任的主体,做到职责明确,敢于负责。
二是实行支部成员“考核问责制”,强化党组织发展的严肃性。为切实增强支部成员的责任意识,较好地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乡范围内推行“考核问责制”。采取相应问责措施,即:设立“问责记录”,对每月一次问责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册,问责结果要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做出说明与通报,避免“问”得多,“责”得少。此项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支部制度得以落实,从而使得各基层支部组织发展更加严肃。
三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岗位责任制”,强化党组织发展的实效性。对入党积极分子严把“考察关,培训考核关,年终评议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信息库,实行“滚动式”管理,及时对信息库进行调整充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规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培养联系人为“直接责任人”,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落实到位。支部书记,委员,优秀党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党外群众,开展“1+1”帮带活动,加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通过“1+1”帮带活动全乡新增入党积极分子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