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流转确权给集体土地的,补贴给经营方。
二、补贴依据。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可根据以下三种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确定,原则上全县实行统一依据: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家庭承包土地暂无法确权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对机动地、册外地、林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补贴标准。市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以县为单位,实行全县统一补贴标准。按照年初确定、公示统计面积进行发放。2021年耕地补贴标准为每亩83.42元。
申请程序: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
咨询电话:7768188
受理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