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举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培训班
4月28日下午,兴义市消防大队组织30余家公共聚集场所的76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重点学习了新《消防法》部分内容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及技能。
培训在市消防大队四楼装修一新的多功能会议室进行,消防大队大队长王从刚、参谋黄江等教员采用多媒体专业课件授课,加上优质的音响和室内灯光,相较以前的培训环境更好,效果更佳。来自搜茶休闲吧、刘一手火锅城、兴义市制米厂等35家场所的76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部分员工在教室内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并不时向教员咨询提问,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课堂上,市消防大队教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室内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与检查,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业务、典型火灾案例、火场疏散逃生方法、初起火灾扑救和报警等方面的知识。并在多媒体课件中 不时穿插国内、省内和黔西南州、兴义市内的众多火灾案例图片、视频资料,用身边的、类似的、同行业的火灾案例触动参训人员,让他们深刻感受火灾的危害性,并清晰的认识到火灾离自己其实并不远。
培训过程中,消防人员重点对新《消防法》修订的背景、修订的过程和意义、修订后的重大变化,以及立法宗旨、修订原因、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讲解,对新《消防法》中关于消防工作原则、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新增加的15类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程序、消防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等与公众聚集场所有着直接关联的修订要点进行重点梳理解释。穿插讲解了建筑防火知识、自动消防设施使用和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火灾等典型案例,提醒各单位、各场所从业人员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使参训人员对修订后的《消防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接受了一次高水平的消防法普及教育。
市消防大队要求各单位、各场所从业人员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执行、落实将于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不断改善消防条件,更加注重对本单位、本场所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确保平平安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