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镇紧抓三到位扎实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工作
人员组织到位。为确保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宝石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宝石镇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共7人,经培训后,分两个小组,分别对辖区内居住在宝石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24户居民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工作。
群众工作到位。针对这24户居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指示,召开院坝会5次,就搬迁补偿类型、标准、丈量方法等进行讲解,并对群众疑问进行解答,实现群众“零疑惑”,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后勤服务到位。领导小组成员逐户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搬迁户进行走访,秉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为搬迁户丈量房屋面积、丈量田土面积、清点果林数量等,并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目前,已签订协议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