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4名消防官兵受到公安局表彰
近日,安龙县公安局隆重召开2008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2008年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安龙消防大队4名官兵受到表彰。
会上,公安局局长邵南方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2008年是中国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们公安系统大建设、大发展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经受了多次重大考验,锻炼了队伍,夯实了基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上了新的台阶,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公安民警辛勤劳动的结果,他向广大公安系统民警表示感谢。同时,他还宣读了《关于安龙县公安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的决定》,安龙消防大队4名官兵因在2008年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2名官兵被评为“先进个人”,2人受到嘉奖。县公安局领导分别对受表彰的个人颁发了证书和奖金。
据悉,2008年以来,安龙消防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州消防支队、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公安局“争创一流业绩、争创一流队伍、争创全国百优”的奋斗目标,全力以赴、精心组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新跨越。
据统计,2008年以来,安龙县消防大队共出警90余次,成功处置“8、28”电石爆炸等火灾50起,参与重大保卫6次,为群众开门开锁15次,救助被困人员12人次,帮群众摘马蜂窝10次,处置交通事故20次,安龙县消防官兵用实际行动兑现着“有急难险事、找消防战士”的诺言,受到了地方政府和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