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调解资源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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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中旬的一天,一名年约50岁操着广东口音的男子熊某来到龙湖司法所诉称:他是龙湖镇旺步村虾夹组的村民,家里有三兄妹,他本人自成年以来就去了广东打拼,并在广东成了家立了业;近年来听说老家频繁地征地拆迁,而家里的老大熊某某对于国家征用他们以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承包的山林土地所得的补偿款只字不提、据为己有,熊某甚为恼火,认为大哥熊某某的行为极为不妥,熊某也回去家里找了大哥熊某某协商,而熊某某的态度也是十分强硬,称这些年家里的山林土地都是他经营管理的,征地补偿款理应是他所有。目前他们户承包的山林土地还有大部分没有征用,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征地补偿款被熊某某独占的情况,熊某专程从广东回来申请司法所为他们调解此宗家庭纠纷,要求为他们划分清楚所承包的山林土地。
司法所收悉情况后,先稳定熊某的激动情绪,劝他不要做过激的行为,并跟他约定双方到场调解的时间。考虑到这件纠纷涉及到农服、林业和国土等部门的有关政策解释和落实,司法所马上联络了几个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好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于7月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与农服、林业和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旺步村委调解室对他们进行调解。
纠纷调解进行中
调解成功签订协议
调解过程中基本能按照事先制定的调解方案有序进行,先对当事人做政策解释,再为他们分析了各自的利害关系,然后利用亲情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合理分配家里所承包的山林土地且不影响兄弟间的情谊,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家庭纠纷得以圆满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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