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长江流域秭归段水域将常年禁捕
本网讯(记者 向晓飞 通讯员 卢涛 温飞龙)4月20日,从秭归县农业农村局传来消息,从5月1日开始,秭归县将实施长江流域秭归段水域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为遏制长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趋势作贡献。
禁渔区包含长江干流和长江支流兰陵溪、九畹溪、香溪河、童庄河、吒溪河、青干河、泄滩河等通江水域。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因养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捞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可向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或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
目前,秭归县已发布了《全面禁捕通告》,成立了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相关方案已制定,对退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培训已启动。5月1日正式实施禁捕。6月30日以前,将以乡镇为单位完成退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组织渔船渔具评估、评估资料核实和结果认可公示、渔民基本信息核实和上报数据审核。在7月30日前,全县将全面完成512条渔船的退捕移交工作,合同签订、渔船拆解、资金兑付和验收总结工作。
(来源:三峡秭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