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田阳区阳光助残基地考核评分表
广西百色市田阳区“阳光助残基地”考核评分表
(2022年度)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评分 | 扣分理由 |
合 计 | 100 | 98 | |||||
一、 项目 目标 管理 (25分) | 项目立项情况 | 立项的规范性 | 是否有基地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填报内容是否完善健全 | 有且内容完善得5分,比较完善得2-4分,不够完善得0-1分,不完善或没有得0分 | 5 | 5 | |
基地是否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具有独立的运营场所,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 | 能力较强得5分,能力一般得2-4分,能力不够得0-1分,无能力得0分 | 5 | 5 | ||||
是否与县残联签订了设立基地协议 | 签订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
是否与受帮扶残疾人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帮扶协议 | 签订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
是否统一悬挂广西“阳光助残基地”标识牌,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开公布管理与服务制度 | 有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3 | 有管理与服务制度,但未公开、公布。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评分 | 扣分理由 |
二、 项目 组织 管理 (20分) | 组织管理水平 | 组织机构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健全、明确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得3分,不够健全得2分,未建立得0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是否为受帮扶残疾人提供了劳动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 | 提供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
是否为受帮扶残疾人提供了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 提供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
是否为受帮扶残疾人联系党组织进行帮扶 | 提供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5 | ||||
三、 项目 资金 管理 (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 | 支出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是否当年内执行完毕 | 当年内执行完毕得3分,执行80-99%得2分,执行低于80%不得分 | 3 | 3 |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事项符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规定得4分,否则每有一项不相符的扣2分 | 4 | 4 | |||
资金执行情况 | 用于残疾人培训的费用是否不低于基地获得奖补资金的10% | 不低于的得4分,否则该基地被否决,得0分 | 4 | 4 | |||
用于残疾人工资性支出或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否不低于基地获得奖补资金的70% | 不低于的得4分,否则该基地被否决,得0分 | 4 | 4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 三级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评分 | 扣分理由 |
四、 项目 档案 管理 (10分) | 档案信息质量 | 档案的完整性 | 是否有基地申报材料、基地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帮扶协议、帮扶残疾人的服务记录材料并有残疾人签名确认 | 档案齐全得8分,少一项扣2分 | 8 | 8 | |
档案的真实性 | 档案资料是否真实 | 真实得2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 | 2 | 2 | |||
五、 项目 实施 结果 (30分) | 项目产出效果 | 基地帮扶人数 | 达到协议要求的帮扶人数 | 全部达到,且有花名册得10分,每低于1%扣1分 | 10 | 10 | |
基地帮扶残疾人的效果 | 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非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全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1750元/人,平均每月到基地工作不少于11次;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残疾人免费获得生产物资价值不低于1750元/人 | 全部达到得10分,每低于5%扣1分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项目直接受益人满意度 | 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满意程度 | 调查对象满意率95%及以上得10分,每低于5%扣1分 | 10 | 10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