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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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27日发表
根据***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综合研判,市防指决定:
即日起将双塔区光明街道朝阳大街三段5号楼、双塔区红旗街道辽河家园18号楼、双塔区龙山街道凌河庄园66-1号楼、双塔区龙山街道文祥豪府二期2号楼、龙城区海龙街道嘎岔村、朝阳县柳城街道柳城家园13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实行“做好防护、避免聚集”措施,解除时间根据防控方案(第九版)研判决定。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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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0:08: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