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垃圾中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826-3232121
通讯地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邻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邻水县经开区城南镇破石村1组 (南部产业城互动示范区新B6-3-9地块) | 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邻水县鼎屏镇破石村1组(南部产业城互动示范区新B6-3-9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4960.14m2,建筑面积为1760.36m2。采用水平压缩的方式,中转站设计规模为300t/a,服务片区为邻水县县城区域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工期6个月。本项目仅进行垃圾的收集、压缩、转运,不涉及垃圾分类及资源回收等其他内容。 | (1)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压缩废水可以保存在集装箱内,与垃圾运输车一并运往邻水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压缩站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定期采用罐车运往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浓度限值标准后汇入御临河。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邻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御临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本项目粉碎车间设1套旋风除尘装置,通过风机抽入除尘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压装车间设1套除臭装置,通过风机抽入除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粉尘、H2S和NH3的厂界浓度限值远小于相应的标准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以主要产污单元—压缩房和破碎车间为边界,向外扩展形成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引入制药、食品等对大气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企业,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 (3)噪声:根据预测,在经过建筑隔音,场界预测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的含油废手套、棉纱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全部和收运到中转站的生活垃圾一起压缩处理,前期集中运往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后期待邻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运往该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废填料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油、含油包装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