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奖励实施办法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建设“合力共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激发各主体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活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管理办法》(穗人社函〔2017〕2132号)、《南沙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穗南办〔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国家、省市提出的要求,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管理办法》(穗人社函2132号)要求:“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进行奖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沙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穗南办〔2017〕12号)要求:“对积极开展创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和表彰”。为落实贯彻十九大精神,激发各主体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活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激励奖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全面落实南沙“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工作要求,激发各方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活力,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区域建立“合力共治、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格局。
三、《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实施办法》2018年1月26日征求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的意见。区财政局提出意见,已采纳。
2019年6月6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收到0条意见。2019年7月5日已经本局法制部门审核,并经本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2019年7月23日再次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意见,区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予以采纳。
四、《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管理办法
(二)南沙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
五、《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奖励实施办法》共分三大内容。一是实施奖励的主要目的。二是实施奖励的基本原则。三是奖励资金的来源。四是奖励补贴的主管部门。五是奖励对象。六是奖励金额。七是奖励用途。
(一)关于奖励对象:南沙区当年度被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评审为“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AAA级单位”的和谐单位。
(二)关于奖励标准:1.对于新申报并通过当年评审的
为一次性奖励,奖励劳动关系和谐单位2万元。2.对于通过年度报告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奖励1万元。
(三)关于奖励方式:根据奖励名单,按照区财政资金使用流程拨付奖励。
(四)关于奖励用途:劳动关系和谐奖励实行专款专用,各类主体应将和谐劳动关系奖励用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