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应市监函[2022]2号
各股所、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我局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本辖区市场突出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制定本级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要兼顾市级抽查计划,注重各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本地实际,在做好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同时,组织开展好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统筹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工作
县局要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对象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抽取检查对象,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要根据执法资格证的取得、人员调动及退休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要加强各业务股、室的统筹协调,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相近的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安排,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三、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工作
我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按计划开展抽查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要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加强督促指导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要充分考虑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工作性质,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为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有力保障。要保质保量完成抽查计划,纳入《抽查计划》的抽查任务应当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覆盖率达3%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联系人:唐 杉
电 话:5625056
***:应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抽查起止时间 | 抽查检查主体 |
1 | 对全县企业的不定向双随机抽查 | 低风险 | 1、 登记事项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3、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4、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5、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在业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 | 1%;1次/年 | 2022年3月--10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 高风险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100%;1次/年 | 2022年4月--10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对全县广告经营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 低风险 | 广告发布检查 | 全县广告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30%;1次/年 | 2022年5月--10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对全县粮食市场、粮库(站)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 低风险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 全县范围内粮食市场、粮库(站) | 15%;1次/年 | 2022年6月--10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对全县加油站(气站)计量器具专项抽查 | 高风险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加油站 | 15%;1次/年 | 2022年7月--10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双随机抽查 | 一般风险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全县范围内食品加工企业 | 10%;1次/年 | 2022年4月--11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 | 低风险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药品经营企业 | 10%;1次/年 | 2022年5月--12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对全县保险行业双随机抽查检查 | 一般风险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对保险行业的检查规范 | 全县范围内保险企业 | 10%;1次/年 | 2022年4月--12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对全县煤炭销售单位企业双随机抽 | 一般风险 | 经营(驻在)、范围、场所期限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煤炭销售单位 | 10%;1次/年 | 2022年3月--12月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