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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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2020年12月3日,段水生、尹彩梅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晋0106刑初620号)。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将上述涉案人员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予以公布。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doc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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