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通报
2020年2月4日15时至2月5日16时,辽宁省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例(78例-88例)。辽宁省公安厅经过对上述11名患者活动地与武汉地区发生交集后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航班信息涉及1个班次,涉及169人;铁路信息涉及4趟,涉及同车1719人(同车厢200人)。详情如下:
日期 | 交通工具 | 车次/航班号/客车发车时间 | 出发地 | 目的地 |
1月20日 | 飞机 | CZ6513 | 武汉 | 大连 |
1月19日 | 火车 | D7665次2号车厢 | 沈阳 | 凤城东 |
1月22日 | 火车 | C5627次3号车厢 | 武汉 | 黄冈东 |
1月23日 | 火车 | K2046次12号车厢 | 西安 | 兴城 |
1月30日 | 火车 | Z236次11号车厢 | 信阳 | 沈阳北 |
乘坐过以上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所在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自觉接受医学观察管理。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由120救护车接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做好防护。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朝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