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试点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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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消息报记者昨日从南山社保分局获悉,深圳市社保局将在南山社保分局开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试点业务。在南山社保分局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以及个人缴费人员,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在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向南山社保分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业务。
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国家规定连续工龄的参保人,市社保机构需在其退休时审核其人事档案,确认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其中,部分参保人因档案材料缺失、补充材料时间较长导致退休业务办理时间相应变长。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深圳市社保局从今年7月1日起在南山开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试点业务。审核后,社保局将为参保人建立视同缴费年限电子档案。待参保人符合退休条件后,可直接凭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材料办理退休手续,不必再提供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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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2:44: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