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2017年高栏港经济区第二季第一批平沙镇就业再就业补贴初审情况公示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10〕118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各项补贴,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或个人培训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投诉电话:7268377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2017年平沙镇城乡再就业资金补贴明细表(2017年第二季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