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沙沟石料厂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福泉市沙沟石料厂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泉市沙沟石料厂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福泉市沙沟石料厂 项目性质:未批先建 建设地点: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鱼酉村 项目概况:福泉市沙沟石料厂开采项目矿区位于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鱼酉村,距马场坪街道办事处街上约5km。行政区划隶属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8′03″~107°28′19″,北纬26°37′58″~26°37′33″。矿区有简易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矿山选址处矿石出露条件好,开采难度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福泉市沙沟石料厂拟生产规模为16.0万t/a,矿区面积0.4807平方公里(48.0700公顷),采用分期开采模式:其中一期开采面积14.9512公顷(含工业场地)、二期开采面积13.8869公顷、三期开采面积16.4428公顷、禁采区面积2.7191公顷。 福泉市沙沟石料厂于2006年4月已进行建设并开采,属于未批先建,未处罚。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8]18号《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泉市沙沟石料厂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9****220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静 联系方式:187****867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泉市沙沟石料厂 2019年10月30日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