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政策性因素强力助推农村居民增收
2016年铁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31元,同比增长7.3%。在经济下行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双重压力下,铁岭市相继办发一系列增资增收文件,助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一是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15]79号文件,全市月工资标准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6元调整为10.8元;
二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92元,惠及全市17.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
三是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原来的年平均3343元提高到3703元,增幅为10.8%,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切实提高并改善了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是对农业“三项补贴”实施到位。据了解,全市5.688亿元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9.39亿元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2856万元的玉米种植大户扶持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