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预防性健康体检市场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从业单位:
2016年,为加强健康从业人员管理,我所在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工作中,指定全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健康证。今年3月,省物价局行政垄断调查组对我单位开展调查,传达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7号令的精神,即从2016年1月20日起国家已将预防性健康体检市场放开,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可承担体检工作。我所认识到了2016年期间的指定行为,已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所决定立即纠正以往指定行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放开预防性健康体检市场,全区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可承担体检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出具有效体检报告的申请人及时发放健康证明。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承接相关体检工作,加强价格自律,确保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锦州市古塔区卫生监督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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