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试行) | ||||||||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依据名称规范表述及具体条文内容)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办事指南 | 投诉举报电话 | 备注 |
1 | 安全驾驶记录证明(三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3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06号令,***令(2019)709号第三次修订)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公安部门 | 申请人持驾驶证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 | 0530-12328 | |
2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5001)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2),并提供下列材料: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公安部门 | 申请人持驾驶证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 | 0530-12328 | ||
3 | 居住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4000)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公安部门 | 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 | 0530-12328 | |
4 | 健康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医院 | 申请人在医院体检后由医院出具 | 0530-12328 | |
5 | 学历证明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5002)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学校 | 毕业证遗失的由申请人毕业所在学校出具 | 0530-12328 | |
6 | 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4000)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公安部门 | 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开具 | 0530-12328 | |
7 |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34000)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公安交警部门 | 申请人持驾驶证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 | 0530-12328 | |
8 |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370****018017)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第三方鉴定机构 | 申请人需要第三方 | 0530-12328 | |
9 | 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370****018017)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人社部门 | 0530-12328 | ||
10 | 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370****018017)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 自然资源部门 | 0530-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