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意外的退税款
“如果不是你们反复电话提醒,还特地***辅导,我们真不知有这笔退税款。当前企业经营困难,这笔‘意外’的退税款对我们真是‘雪中送炭’!”近日,湖北浩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厉娟收到57293.44元退税款到帐信息后,激动地对***的税务人员连声道谢。
湖北浩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硬件销售、软件研发与销售以及楼宇自控电子设备、LED显示屏销售等业务。今年5月,公司按规定进行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贵公司汇算清缴少申报了一笔595926.31元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造成了多缴税款。”一天,厉娟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干部打来的提醒电话。
“我们公司去年没有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呀,你们系统搞错了吧?”厉娟感到很疑惑。
正在厉娟百思不得其解时,税务人员直接找***来给她辅导。原来,该公司在2019年度发生了670525元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浩泽网络公司2019年度由于限额,调增了595926.31元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2020年度申报时,该笔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可以继续结转扣除。由于时间久了,厉娟忘记调整回来,造成了这个失误。
据悉,曾都区税务局依托企业所得税智能管理平台,构建所得税数据管税架构,对企业日常申报的数据,通过多税种、多表样、多年份对比,实时管控企业涉税数据,特别是对小微企业指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标以及其他申报指标的应享未享优惠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发现一笔及时更正一笔,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不漏一户。截至8月13日,已累计通知212户企业更正错误数据,涉及税收优惠150多万元。(湖北日报通讯员 张弦 黄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