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漋镇同益村拟永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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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漋镇同益村拟永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位于永漋镇同益村三组,面积11.97亩,四至为:东:旱地;南皮国华住宅;西:兴隆路;北:旱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拟征地块永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京山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项规定,启动该地块土地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辖区政府(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各辖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注:该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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