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静工集团拟协议转让部分房产给置业集团的批复
索取号:JC3300000-2020-049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静工集团拟协议转让部分房产给置业集团的批复文号:静集资委〔2020〕6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成文日期:2020-12-09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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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静工集团拟协议转让部分房产给置业集团的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静工集团拟协议转让部分房产
给置业集团的批复
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报来的《关于静工集团拟协议转让部分房产给置业集团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静工集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置业集团转让其持有的20套零星房(5套产权房、15套直管公房使用权房);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9月1日;转让价格以通过备案(核准)的正式评估价为准。
(二)所涉3套需补地价的产权房,静工集团应按照区规资局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三)所有转让行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规定规范操作。
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