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新区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和20152017年度区级文明
各部委办局、各园(镇)办、区直各事业单位,市直驻区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区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单位、文明新村、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文明办的文件要求,现就认真做好高新区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和2015-2017年度区级文明新村、文明社区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和2015-2017年度区级文明新村、文明社区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过程、重在实效。按照省、市相关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考评细则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群众利益导向原则,重视社会舆论反映和人民群众评议,主要考察常态和经常性工作,被推荐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大、变化大、成效大。
2、坚持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被推荐的单位必须创建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高,社会声誉好,各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坚持向基层倾斜,向窗口服务单位倾斜,向创建重点领域、行业倾斜,向新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倾斜。
3、坚持优胜劣汰、保持先进。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对新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保持先进性。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文明城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活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宣传、未成年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等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5、已获得全省和全市命名或通报表彰的文明单位、文明新村和文明社区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活动。
三、关于申报推荐工作
1、文明单位。区直部门及其二级单位,驻区省、市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凡有创建意愿、创建规划及创建实际成效的均可向区文明办申报区级文明单位。区文明办结合高新区实际,参照市文明办2013年印发的市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和申报前置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和考评。
2、文明新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开展群众性乡风文明创建,广泛深入推进"两创"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达到《高新区文明村镇考核标准》的行政村均可进行申报。
3、文明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道德讲堂"活动、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身边好人"评选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达到《高新区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的社区均可进行申报。
4、凡提出申报的单位、村和社区,应主动将评选标准、条件及其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在其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
各创建单位在申报时,需提交文明单位申报表,并按照襄文明办[2013]24号文件要求,随申报表一同提交下列资料:(1)2016年度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资料;(2)在襄阳志愿服务网注册队伍和注册人数比例达标的证明(网站截屏图);(3)本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的作为和贡献;(4)单位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并向市、县文明办推荐"中国好人榜"候选人物的资料。(所有资料均为A4幅面)
四、关于考核验收工作
1、各申报单位报送申报资料结束后,区文明办将组织专人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凡未达到文明单位申报前置条件要求的,将不予接受申报和考核验收。
2、对于文明村、文明社区的考核验收结合调研及其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分散进行,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重在群众评议,重在平时创建,重在长效管理。
3、对于文明单位,区文明办将进行审核把关,初检合格者再征求有关部门一票否决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无一票否决问题者,予以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保密、安全生产、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一票否决问题,即取消申报资格。
五、组织领导
申报推荐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各镇、办事处及创业中心要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各创建主体要抓紧准备,各单位、村、社区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一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区文明办,联系人:赵君,联系电话:3755619。
附:
1、高新区文明新村考核标准
2、高新区文明社区考核标准
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1:
高新区文明新村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村级组织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民主。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领导班子坚强团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二)思想教育有力。有一支以村组干部、党团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以村级"道德讲堂"为阵地坚持对群众进行以中国梦、公民道德规范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三)集体经济发展。有一个明确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经济路子,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优化,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功能不断增强。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四)治安秩序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无滥砍滥伐、滥占耕地的情况,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无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发生,无黑恶势力和***活动,无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五)社会风尚良好。扎实推动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对农村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败家等陋习。农民乡风文明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经常开展"身边好人"、"好公婆"、"好儿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提倡勤劳节俭美德,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优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自觉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青山绿水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七)科教文卫普及。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在村内显著位置有宣传栏、科普栏。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有线电视入户率、互联网入户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扎实有效,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青壮年无文盲;健全卫生保障网络,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落实卫生防疫,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八)环境面貌好。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布局合理,院落干净整洁,道路平整、畅通。绿化覆盖率高。配备卫生保洁员,参照实行门前三保管理办法,有垃圾收集设施,实现户投、村收、镇运、市处理,形成长效机制。
(九)创建活动扎实。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创建活动有领导、有规划、有措施、有投入、有成效,活动规范,参与面广。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成效显著,创评率达到90%以上。
***2:
高新区文明社区考核标准
(一)组织健全有力。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内各单位为主要组成部分,社区居民广泛参加的有效工作机制。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创建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开展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教育广泛深入。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加强公民道德、法律卫生、国防、科普等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形成全社区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社区市民学校和"道德讲堂"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做到组织机构、教师队伍、教学教材、规章制度和教学场地"五落实"。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引导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思想引导和素质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思路,增强自立自强精神,开辟就业门路。社区基本形成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家庭团结、邻里和睦、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环境整洁优美。主次干道畅通,道德硬化,路面平整,人行道板完好。交通标志、街名、店名、广告版匾用字规范、整齐美观、内容健康;沿街建筑物外观整洁美观,临街阳台、窗口无搭建和堆放杂物现象。商业网点管理有序,马路商场、路边摊点退路进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有保洁员队伍,社区居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无乱吐乱扔、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盖、乱堆物、乱晾晒的现象。居民住宅卫生整洁,公共楼道畅通、明亮、整洁。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社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分布合理,社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无环境污染事故。
(四)治安稳定有序。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和社区安全教育,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等宣传教育,社区居民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形成风气。建立社区警务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健全,在推广人防、物防的同时,积极推广采用各种安全设施,构筑社区安全屏障,居民对安全满意率达90%以上。社区内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团伙,无迷信***活动,无聚众***、吸毒贩毒和制贩淫秽物品等重大治安案件,无火灾和其他重大事故,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社区法律援助和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健全,无因民事纠纷激化而酿成的恶性案件。刑释、解教人员三年内无重新犯罪。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私房出租户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协助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工作,能及时发现、查处外来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服务优质高效。社区服务组织健全,设施完善,人员落实、服务到位。卫生、房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邮政、通讯、银行等"窗口"行业,能把服务站点延伸到社区,积极拓展面向社区广大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外来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以及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社区卫生服务,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在90%以上。社区物业管理切实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服务,居民急需的水、电、气、房屋修缮和抢救危重病人等应急服务,随叫随到。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家政服务队伍以及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志愿者队伍人数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
(六)文化丰富多彩。积极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有群众体育健身场地,文体活动设施和器材配备齐全。社区内建有青少年文化活动室和图书室,设置固定的宣传橱窗和阅报栏,配备百种爱国主义优秀图书。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社区内无制作、销售、播放黄色淫秽文化制品现象,无看相算命摊点和***窝点。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政策。
(七)创建工作扎实。建立社区创建活动例会制度,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有实效。创建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各类文件、资料健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宣传活动。居民对文明社区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创建,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楼院、"五好家庭"、文明市民等创建评选活动。深入开展企地共建、校社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做到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计划生育联抓、公益事业联办、科学知识联教、环境卫生联治、文明活动联搞,共同创建文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