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知识产权公需科目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襄人文[2007]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知识产权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和省人事厅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鄂人办发[2007]36号)精神,我们拟举办一期知识产权公需科目骨干培训班,以促进此公需科目培训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县、市、区人事局、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和教育培训科长,市直各主管局分管领导、人事科长,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人事科长。
二、培训内容: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三、培训时间:2007年11月9日
四、培训地点: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五、各地、各单位(部门)于11月7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科。联系电话:3605620
六、培训班不收培训费,只收教材费。
二OO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