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自称神药工商部门击破骗局
本网讯 2016年3月4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曝光扈氏鼻炎膏涉嫌误导消费者,将消毒产品作为可治疗疾病的药品进行宣传和销售。立正堂牌扈氏鼻炎膏为淄博市华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其外包装标识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采取直营和加盟的方式销售,涉及全国1300余家店。长阳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的干部们在看到该报道的第一时间快速组织专班展开了市场调查。经初查,该县龙舟坪镇现有1家门店正在销售此产品,其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一类)零售。在随后的3月7日至29日,长阳工商局消保分局共接待投诉扈氏鼻炎膏虚假宣传的群众14人,其中,接信访局转办信访件一起。
后经工商部门详细调查,该门店在宣传与销售扈氏鼻炎膏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立正堂扈氏膏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的情况,因为该产品只具有卫生许可证号,缺少国药品准字号,只具有消毒功能,并不具备治疗效果,但该门店在店堂广告和电视广告宣传中却声称该产品具有治疗鼻炎的神奇作用,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二是立正堂扈氏膏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已具有400多年历史,该产品生产商为扈氏膏第14代传人,但实际上该生产商是近几年从他人处购买到该药方。三是立正堂扈氏膏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品是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相关部门仅对该产品的制作工艺给予了非遗认可,并未对该产品的疗效进行非遗的认证。四是立正堂扈氏膏在销售中实际以扈氏膏与抑菌净两种产品同时进行捆绑销售,在宣传上再次误导了消费者。
根据以上事实,长阳工商局消保分局迅速展开了行动:一是对该门店广告和广播电视宣传广告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证实了扈氏鼻炎膏确实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确认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对于消费者的维权主张予以大力支持,同时讲究工作实效与方法,按照先民后政的原则,首先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再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追责。通过工商部门的积极调处,截至目前,已成功为14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余元,并将按法律程序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次行动,受到了长阳广大消费者的高度点赞,尤其是快速反应,精准突破,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长阳工商局决定乘势而上,抓住契机,敏锐捕捉信息,联合卫计、食药监等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类似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强对相关行业店堂内宣传资料和电视台广告进行检查,对于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经营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