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察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月6日至7日,县司法局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县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成督察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专项督察。
督察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要求,对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县直部门进行了实地督察,对10个乡镇及其余18个县直部门进行了书面督察。重点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行政强制措施情况和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经过本次督查,各执法部门更加充分地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