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增强林业局履职尽责能力,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创业形象,推动全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县林业局公开承诺如下:
1、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执法文明,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正当,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2、严格履职尽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绿满团风”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提速增绿”的总目标,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全力推进县城道路绿化和企业单位、小区的庭院绿化,加快农村美丽建设,提前一年实现全县国土面积全覆盖。
3、严格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三十个不准”,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服务群众不当的行为坚决问责,决不姑息。
4、严守廉政“红线”。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准则》、《条例》,规范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行为,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岗双责”,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厉追责。
5、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通过建立“意见箱”,下基层“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写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等形式,深入开展纠风正纪工作,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3-6153338
县林业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