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取消和调整33项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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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3月30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沈阳将取消和调整33项行政职权,承接9项行政职权。
据了解,沈阳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临时导游证核发、拍卖备案等27项行政职权,下放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4项行政职权,调整2项行政职权,承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认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等9项行政职权。
按照要求,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将不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行使,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细则,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于承接省政府下放给沈阳市的行政职权,要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及时制定、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于省政府下放给县级的行政职权,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对于改为备案的行政职权,不得搞变相审批。(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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